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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000-201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作者或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T/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晶光、侯茜、贾世国、叶坚新、张雪中、邬开发、刘

宝静、杨松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

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

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

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

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

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72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一部分:标志

  

  GB/T 15499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 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087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GB/T 33000—2016

  


  2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规范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企业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

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

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

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3.2

  

  安全生产绩效work 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工作方面取得的可

测量结果。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key person(s) in charge of the enterprise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

经理、矿长,以及对生产经营活动有决策权的实际控制人。

  

  3.4

  

  相关方related party

  

  工作场所内外与企业安全生产绩效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单位,如承包

商、供应商等。

  

  3.5

  

  承包商contractor

  

  在企业的工作场所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单位。

  

  3.6

  

  供应商supplier

  

  为企业提供材料、设备或设施及服务的外部个人或单位。

  

  3.7

  

  变更管理management of change

  

  对机构、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

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3.8

  

  风险riskhazard

  


  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

产损失的严重性的组合。

  

  3.9

  

  安全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thazard assessment

  

  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对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确定其严重程度,对

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可靠性加以考虑,以及对其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3.10

  

  安全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hazardmanagement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安全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安全风险控制措

施,以达到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

  

  3.11

  

  工作场所workplace

  

  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并由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所有工作点。

  

  3.12

  

  作业环境working environment

  

  从业人员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以及相关联的场所,对从业人员的安全、

健康和工作能力,以及对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产生影响的所有自然和人为因

素。

  

  4 一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

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安

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预防和减少

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动态循环模式,依据本

标准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自主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

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

绩效。

  

  4.3 自评和评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采用企业自评和评审单位评审的

方式进行评估。

  

  5 核心要求

  

  5.1目标职责

  

  5.1.1目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卫

生目标,并纳入企业总体生产经营目标。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

考核等环节要求,并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职能,

将目标分解为指标,确保落实。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

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

  


  5.1.2机构和职责

  

  5.1.2.1机构设置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应按照有关规

定设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和职业

卫生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

班组的管理网络。

  

  5.1.2.2主要负责人及领导层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

务。

  

  分管负责人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责。

  

  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

产和职业卫生职责。

  

  5.1.3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

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企业应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激励约束

机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营造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全员重视安全生产

和职业卫生的良好氛围,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5.1.4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企业宜投保安全生产

责任保险。

  

  5.1.5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

行为准则,并教育、引导全体人员贯彻执行。

  

  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应符合AQ/T 9004的规定。

  

  5.1.6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

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

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

  

  5.2制度化管理

  

  5.2.1法规标准识别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主管

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

范,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转化为

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

到位。

  

  5.2.2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

和建议,规范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

  

  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目标管理;

  

  一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承诺;

  

  一安全生产投人;

  

  一安全生产信息化;

  

  一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理;

  

  一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

  

  一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査治理;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

  

  一教育培训;

  

  一班组安全活动;

  

  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一设备设施管理;

  

  一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一危险物品管理;

  

  一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一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一安全预测预警;

  

  一安全生产実惩管理;

  

  一相关方安全管理;

  

  一变更管理;

  

  一个体防护用品管理;

  

  一应急管理;

  

  一事故管理;

  

  一安全生产报告;

  

  一绩效评定管理。

  

  5.2.3操作规程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

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行。

  

  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

工作。

  

  企业应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制修订相

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5.2.4 文档管理

  

  5.2.4.1记录管理

  

  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

规程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

和要求。

  


  企业应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并建立和保存

有美记录的电子档案,支持査询和检索,便于自身管理使用和行业主管部门调取

检査。

  

  5.2.4.2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

度、操作规程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5.2.4.3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査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

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5.3教育培训

  

  5.3.1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培训大纲、内

容、时间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内容。

  

  企业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

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源。

  

  企业应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增训档

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3.2人员教育培训

  

  5.3.2.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

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与能力。

  

  企业应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思行岗位安全生产和

职业卫生职责的知识与能力。

  

  法律法规要求考核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与能力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

定经考核合格。

  

  5.3.2.2从业人员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满

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职业危害防护技能、安

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方法,了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

行复训考核。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应上岗作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企业应对新上岗的临

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

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企业的新入厂(矿)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

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时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

规定。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企业应对有关从业人

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事故

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从业人员在企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进行

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

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接受复审。

   

  企业专职应急救援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应急救擾培训,考核合格后,

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训。

  

  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和内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

的有关规定。

  

  5.3.2.3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进入企业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和接收

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生,进行入厂(矿)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

  

  外来人员进人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并保存记录。主要内容包括:外来人员人厂(矿)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

危害因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

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企业应对进人企业检査、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

括: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5.4现场管理

  

  5.4.1设备设施管理

  

  5.4.1.1设备设施建设

  

  企业总平面布置应符合GB50187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和建筑灭火器配置应

分别符合GB50016GB50140的规定;建设项日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

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评价,严格履行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査、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管理程

序。

  

  5.4.1.2设备设施验收

  

  企业应执行设各设施采购、到货验收制度,购置、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

合格的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安装后企业应进行验收,并对相关过程及结果进行记

录。

  

  5.4.1.3设备设施运行

  

  企业应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

  

  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以及检测与监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并

做好记录。

  

  企业应针对高温、高压和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

高风险设备,以及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各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建立运行、巡检、

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应随意拆除、娜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

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5.4.1.4设备设施检维修

  


  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维

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落实五定原则,即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

安全措施、定检维修质量、定检维修进度,并做好记录。

  

  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安金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

标准。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控制措施,隔离能量和危险物质,并进行监督检

査,检维修后应进行安全确认。检维修过程中涉及危险作业的,应按照5.4.2.1

执行。

  

  5.4.1.5检测检验

  

  特种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

测、检验。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祥石油开采特种设各和矿山井下特种

设备,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相关安全使用证。

  

  5.4.1.6设备设施拆除、报废

  

  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设各设施的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在报

废设备设施拆除前应制定方案,并在现场设置明显的报废设备设施标志。报废、

拆除涉及许可作业的,应按照5.4.2.1执行,并在作业前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

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报废、拆除应按方案和许可内容组织落实。

  

  5.4.2作业安全

  

  5.4.2.1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

  

  企业应事先分析和控制生产过程及工艺、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

业坏境等存在的安全风险。

  

  生产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生产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职业病防护用品()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按照

有关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安全通道,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企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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