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作为国家首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之一,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了省级预验收,即将迎来国家相关部委的正式验收。为进一步加强该项工作的持续高效推进,根据《武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市政府238号令)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18]3号)相关规定,现制定有关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
7个中心城区、3个功能区、5个新城区。
二、考核时间
从2017年3月开始。
三、考核内容
全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和执法管理工作按百分制考核,在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中的总分值为3分。考核内容包括:
(一)全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工作管理,内容包括设立机构、收运管理、收运任务完成、环境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禁止行为管理和整改工作管理共8项。
(二)全市餐厨废弃物执法工作管理,内容包括餐厨废弃物体制机制、执法工作、抽查检查和督办落实共4项。
四、考评办法
由市城管委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按百分制每月对日常工作进行考核评分;由武汉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负责按百分制每月对各区(管委会)餐厨废弃物收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由武汉市城管执法督察总队负责按百分制每月对各区(管委会)餐厨废弃物收运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市城管委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按照各1/3的比例进行汇总,每月报市城综委办公室。
附件:
1、武汉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和执法日常工作考核标准
2、武汉市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考核标准
3、武汉市餐厨废弃物执法工作检查考核标准